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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08:36  作者:  编辑:殷文静  来源:   阅读:[]

鄂开大教〔202262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现将 《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审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坚持“四个面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努力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

二、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省校将继续加大入学资格审核力度,各市州分校(学院)及其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审核工作,要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工作规程及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三、2022 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湖北开放大学 2022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附件 1)执行。   

 四、按照“分级审核、分工实施”的原则,教学点负责入学资格初审,省校负责入学资格复审,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入学资格终审。各市州分校(学院)及其教学点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审核规定、原则性强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五、各市州分校(学院)及其教学点须明确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接口,首审负责,避免多头管理和工作遗漏。初审人审核招生工作人员上报材料并对其初审时,即成为该教学点的首审责任人。首审责任人须按照相关制度规程对初审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审核通过;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的,及时告知招生工作人员处理意见,并指导、跟踪办理 遗留问题等后续事宜,直至全部办结。

六、为落实国家开放大学治理“三乱”相关要求,2022年秋季省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数据分析、复审调研、入学后复查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方式,对新生分别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异地生源、有特殊入学要求专业的学生和专升本新生的前置学历。

七、各市州分校(学院)要加强对所辖教学点的指导,杜绝冒用他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造假、使用无效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或套用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等违规行为,严禁委托中介、挂靠注册等违规行为。凡出现上述违规问题,以及因入学资格审核未落实、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造成教学、考试、毕业审核等环节出现问题,进而引发学生信访投诉和法律诉讼的,省校将对相关教学点给予暂停招生直至撤销并将违规情况抄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等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各市州分校(学院)须加强对近期异地生情况突出、问题频发地域的专项核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上述区域教学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入学审核力度。

九、各市州分校(学院)须对所辖教学点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所辖教学点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招生的行为、与第三方公司开展合作的方式及内容、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等情况。

十、各市州分校(学院)、教学点之间,招生工作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协调,保证入学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分校(学院)及其教学点须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

十一、省校将会同各市州分校(学院)跟踪入学资格审核及相关工作的实际进展,及时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处置方案,指导相关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联系。

人:张梅梅、王将

联系电话:(027)87526288

电子邮箱:hbkdzsb@hbou.edu.cn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汇总表

3.新生电子照片与身份证照片核验表

4.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汇总表

5.新生电子照片勘误材料要求

                                                             

                 湖北开放大学

    2022921

  • 附件1:【附件1-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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