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和国家开放大学统计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3年度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2019-2023年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职工、校舍、资产等数据。
二、填报要求
1.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负责组织本级及所辖单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平台(网址将在湖北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工作群中公布)按时按要求完成报表填报,并对所辖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督促其及时修改报表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2.填报的统计数据要确保与评估评建各项数据保持一致。
3.填报前请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文件(将在湖北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工作群中公布),严格按照系统内每个表格下方的数据逻辑关系与指标解释填报,注意各年份数据的连贯性,确保数据准确、校验无误;要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做到数据有据可查。
4.每一统计年度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报送时间
1.电子版数据
通过统计平台报送。
(1)2019-2022年统计数据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上报。
(2)2023年学历教育学生数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上报,其它数据请于2024年1月5日前上报。
2.纸质数据报表
(1)2019-2022年的数据,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汇总表交至湖北开放大学。
(2)2023年的数据,请于2024年2月15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汇总表交至湖北开放大学。
四、工作人员要求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须明确指定1名统计工作人员,并请统计工作人员加入信息统计工作QQ群:120708755(须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具体工作安排在工作群公布。县级电大工作人员无需加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湖北开放大学档案馆 何 娜
联系电话:(027)87440659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6月9日